关于“华夏菩提树(普惠版)重大疾病保险”等5款疾病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为更好地支持全社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本公司对“华夏常青树(卓越版)重大疾病保险”等5款保险产品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责任扩展,扩展方案如下:

扩展责任

1.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,医院确诊初次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,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,本公司将按被保险人确诊当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%额外给付保险金,原保险合同仍然有效,保险责任不变。

2.在扩展责任有效期内,医院确诊初次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,扩展责任无等待期限制。

扩展责任有效期

年6月30日(含)之前且您持有的扩展责任适用产品的保险合同有效。

特别说明

1.在保险合同生效日前,若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,本公司不承担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展责任:

(1)医院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;

(2)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,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。

2.对于扩展责任适用的疾病保险产品,本公司不会因本次保险责任扩展而上浮费率,且对保险责任扩展前的客户本公司会实行统一的理赔标准。

3.对于扩展责任适用的团体保险产品,保险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公司对每个被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始日期,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照每个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。

扩展责任适用疾病保险产品

华夏常青树(卓越版)重大疾病保险

华夏菩提树(普惠版)重大疾病保险

华夏长春藤(普惠版)重大疾病保险

华夏华夏福(多倍3.0版)重大疾病保险

华夏附加常春藤(全能版)重大疾病保险

释义

1.医院:指国家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具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资质的医院。

2.新型冠状病毒肺炎:指世界卫生组织(WHO)命名的“冠状病毒病”(简称COVID-19)。

3.临床分型:根据国卫办医函〔〕号《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第八版)的通知》(若有更新,以最新版本为准)确定的临床分型,其中:

(1)重型

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:

①出现气促,RR≥30次/分;

②静息状态下,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≤93%;

③动脉血氧分压(PaO2)/吸氧浓度(FiO2)≤mmHg

(1mmHg=0.kPa);

高海拔(海拔超过米)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/FiO2进行校正:PaO2/FiO2×[/大气压(mmHg)]。

④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,肺部影像学显示24~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%者。

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:

①持续高热超过3天;

②出现气促(<2月龄,RR≥60次/分;2~12月龄,RR≥50次/分;1~5岁,RR≥40次/分;5岁,RR≥30次/分),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;   ③静息状态下,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≤93%;   ④辅助呼吸(鼻翼扇动、三凹征);   ⑤出现嗜睡、惊厥;   ⑥拒食或喂养困难,有脱水征。

(2)危重型

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:

①出现呼吸衰竭,且需要机械通气;

②出现休克;

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。

如您有任何疑问,可联系您的代理人或当地机构,也可拨打本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。

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
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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